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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农广字201516号关于做好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南胡枝子

2023-06-05

【鄂农广字〔2015〕16号】关于做好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10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广校: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自学考试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方便考生报名报考,从2015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及服务平台

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管理平台为“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县农广校(助学单位)和省农广校(委托单位)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使用该系统开展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管理工作。

我省自学考试考生使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进行考试报名、基础信息维护、考试信息查询等。

二、报名对象、时间及网站

1、报名对象

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2、报名时间

2015年9月6日至10日24时。所有考生必须注册为考生服务平台用户,完成网上注册、考生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相关手续后,方可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名参加自学考试课程考试。

3、报名网站

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网(http://>

三、考生注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使用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需注册用户名,该用户名将绑定相应考生的考试信息。考生应以本人有效且常用的电子邮箱作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并牢记密码,避免遗忘和泄露。考生遗忘用户名和密码的,需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考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或到助学单位(考生所在县农广校)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用户名和密码泄露而造成相关信息被修改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注册及资格审查

(1)注册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8月14日。注册分为新生注册和在籍考生注册。凡考生在今年4月份已经注册的不需要再次注册,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需要再次资格审查,已经完成现场确认的不需要再次现场确认。

(2)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注册页面选择“新生注册”,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核对个人资料、报考专业等相关信息,并准确选择助学单位(考生所在县农广校)。

(3)在籍考生(已取得湖北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在注册页面选择“在籍注册”,考生服务平台将显示考生登记过的相关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和完善。

(4)助学单位(县农广校)可以协助考生进行个人注册。

(5)考生资格审查:分别由助学单位(考生所在县农广校)进行一级审查,委托单位(省农广校)进行二级审查,于2015年8月5日至14日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完成。

3、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及资格审查后,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8月15日至9月5日到相关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信息核验与现场照相。由他人代替现场确认的,将取消相关考生网上报名资格。

4、网上注册、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已完成的考生可直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不需要再次注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四、网上报考

1、已完成网上注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相关手续的考生,在2015年9月6日至10日24时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报考相关课程考试。

2、考生报考实行网上缴费,每科58元,请考生提前开通银行卡的银联网上支付功能。

3、考生在网上选报课程后,缴费前可对报考的课程进行修改,交费后将不得修改已报课程,只能增加报考课程。

4、考生在2015年9月10日24时前完成缴费,则报考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请考生及时缴费并注意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报考状态。

5、助学单位(县农广校)可以协助考生进行个人报考,报考的课程由县农广校统一网上缴费。

五、准考证办理与领取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准考证。

2、在籍考生准考证遗失或损毁的,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相关教育考试机构或助学单位(县农广校)申请补办。

3、考生新办、补办的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或助学单位(县农广校)指定地点领取。

六、使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安排

有招生意向的助学单位(县农广校),使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安排如下:

1、2015年6月16日前,县农广校上报本系统管理员的实名信息至省农广校,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部门、职位等。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已经上线的农广校可以不报(包括黄冈市、襄阳市、仙桃市、赤壁市、阳新县等农广校)。

2、2015年6月17日前,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上线。

3、2015年6月18日前,县农广校系统管理员登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学习和掌握系统操作规范,完成相关信息设置等。

4、技术支持:在使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人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饶国发(15927126661)。

七、考生信息变更

1、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需要变更的,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变更。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办理变更手续。

2、考生照片需要变更的,须说明变更原因,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变更,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予以重新照相。

3、考生居住地址、邮政骗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需要变更的,可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修改。

八、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027-85658321;宜昌市: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荆州市:0716-8100847;荆门市:0724-2443125;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天门市:0728-5342051;潜江市:0728-6233920;仙桃市:0728-3320662;随州市:0722-3223568;鄂州市:0711-3386085;神农架林区:0719-3336945;孝感市:0712-2327290;黄冈市:0713-8811882;黄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72086,8655052;恩施州:0718-8222066。

2、省农广校咨询电话:027-87876016

九、上交省校相关费用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考院〔2014〕1号)、鄂价费〔2006〕107号和鄂考院〔2006〕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上交省校费用为:每生每科助学指导费40元(辅导资料),每生毕业考核费200元,每生毕业证书工本费80元,以上含上交主考院校等费用。教材费据实结算。

2015年6月8日

附件:1、湖北省农广校2015年10月各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注册与现场确认流程图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月17日(星期六)

10月18日(星期日)

课程代号

上午(9:00-11:30)

课程代号

下午(14:30-17:00)

课程代号

上午(9:00-11:30)

课程代号

下午(14:30-17:00)

090125

种植

01710

经济作物生产技术

01711

花卉栽培及病虫害防治学

04593

农业基础知识

01712

农作物生产技术

090502

养殖

00133

畜牧学

03351

鱼类学

07408

动物营养与饲料学

01715

兽医临床诊疗技术

090628

农村社会化服务

01719

畜禽产品特色加工

02678

04096

农业推广学

市场营销(四)

01718

药用植物生产技术

01717

沼气实用技术

附件1:

湖北省农广校2015年10月各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附件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注册与现场确认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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